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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祸记录须写进二手车交易合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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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日期:2006-6-20 |
人气指数:9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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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自:重庆日报 前日,商务部出台《二手车交易规范》。从即日起,经销商在出售二手车之前,要对车辆进行检测,并把交通事故和重大维修记录写进合同附件里,让消费者明白购买二手车。 “消费者最怕出了大事故的二手车。”商社西星二手车业务部经理、二手车注册评估师李平称,大多数二手车都发生过事故,只是程度不同。这就是二手市场水深的地方。 现在,这个令消费者棘手的问题将迎刃而解。《二手车交易规范》规定: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对进入销售的车辆填写《车辆信息表》,并在显要位置明示。如果成交,《车辆信息表》将成为销售合同的附件。据悉,这个表中最重要的内容是,交通事故记录(包括次数、类别、程度)和重大维修记录(包括时间、部件)。 有了这个东西,消费者就能清楚知道车辆的状况,并根据市场行情知道大致价格。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田玉称,合同附件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如果车主和二手车经销商隐瞒车辆事故和维修情况,就构成欺诈,视为无效合同。也就是说,消费者在购车后发现卖方隐瞒了事故,可要求退车。 寰宇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傅耀明称,尽管去年10份开始实施的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取消了强制评估,但经销企业现在必须对二手车进行评估。李平称,评估师鉴定二手车,一般要进行路试等100多项检查,稍微大一点的问题基本上都能查出来。傅耀明称,仅此一项,经销商每辆车的成本就要增加800到1000元。 此外,《二手车交易规范》规定,经纪机构不得从事收购和销售二手车。车主和消费者可委托经济机构销售或购买二手车。但经济机构只能按合同收取佣金,不得擅自降价或加价出售委托车辆。二手车拍卖公司利用互联网发布拍卖信息,并进行网上竞价,但个人不能在网上私自进行二手车拍卖。据了解,去年重庆二手车交易量在5万辆左右(编辑 刘文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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